国家体委关于加强和发展优秀运动队职业教育的意见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  2006-11-30 18:06:58   作者:国家体育总局 

   
(1995年2月22日国家体委发布)


  为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实现《奥运争光计划》,努力提高运动员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优秀运动队伍建设,要加强和发展优秀运动队职业教育。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优秀运动队加强和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
  运动员是实现《奥运争光计划》的主力军,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在队时,要通过优秀运动队各类教育,其中包括了体育职业教育,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完成攀登竞技体育高峰的任务;退役后,绝大多数运动员将走向社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教育、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人才竞争将更加激烈。运动员科学文化素质状况,特别是是否具有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技能,将成为影响他们再就业的重要因素之一,甚至影响到运动队的稳定和竞技体育的发展。因此,加强和发展优秀运动队职业教育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需要;是实现《奥运争光计划》,建设优秀运动队,发展竞技体育的需要;是建设和完善优秀运动队教育体系的需要;是运动员自身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为此,国家体委在《关于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工作深化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把提高运动员基础教育水平和培养运动员具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能力作为重要任务;要逐步建立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存,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统筹安排,多形式、多层次、多规格的办学体系。并提出要提高运动员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能力,使他们不仅成为优秀的竞技体育人才,而且在退役就业前获得一定的从业岗位需要的能力,进一步明确了对运动员进行职业教育不仅是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工作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优秀运动队开展和加强职业教育,对运动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形成自身良性循环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加强和发展优秀运动队职业教育,能够培养出更多既能攀登竞技体育高峰又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人才,促进竞技体育的发展,各级体委领导应高度重视。目前,优秀运动队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办学和开展学历与体育职业教育的经验。但是,开展体育专业以外得职业教育以及非学历职业教育仍是一个薄弱环节,有些方面刚刚起步。因此,各级体委要积极探索。并主动开展社会协作,发展优秀运动队职业教育。
  二、优秀运动队开展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优秀运动队开展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与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指导思想是一致的。要着眼于提高运动员的素质,坚持"四个有利"即有利于竞技水平得提高;有利于运动队的建设;有利于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其原则是:
  (一)要统筹规划,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发展初中后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的职业教育。
  (二)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社会、经济、教育、体育发展的需要和可能进行规划。职业教育内容、形式的选择,要与当地经济、教育、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相适应。
  (三)要坚持稳定性与灵活性、适应性相结合;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在办好体育职业学历教育的前提下,发展其它适应社会需要的各类职业教育,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
  三、优秀运动队开展职业教育的目标和任务
  优秀运动队开展职业教育的目标:在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同时,积极培养他们具有其他专业技能,成为各种实用人才和劳动者。
  优秀运动队开展职业教育,要加强职业道德和爱国主义教育;要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突出能力培养,提高体育职业教育质量,努力培养优秀体育专门人才(包括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及全民健身辅导员等);要深化改革,拓宽专业方向和开办各种职业技术培训班,努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实用人才。
  优秀运动队开展职业教育,教育对象应以在役运动员为重点;形式应以学历教育为重点;层次应以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体系的第二层次(高中、中专)为重点;内容应以适应社会需要的通用能力与技能为重点。
  优秀运动队职业教育应当发展成一个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既相对稳定又具有一定灵活性、适应性的成人职业教育体系。
  四、理顺优秀运动队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国家体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国优秀运动队职业教育进行宏观指导;各地体委负责领导本地区优秀运动队职业教育工作;各优秀运动队(包括各运动技术院、校)负责运动员职业教育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
  优秀运动队的职业教育涉及对在训运动员人才的培养和运动员退役分配两方面的工作,涉及教育与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因此,各地体委的教育、人事、财务等部门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分工负责,共同加强对优秀运动队职业教育的管理。同时,主动争取当地教育、劳动、人事、财务等部门的支持,在他们的指导下发展优秀运动队职业教育并取得社会认可。
  五、确保优秀运动队职业教育经费
  根据国家关于教育经费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社会税费、个人交纳、基金、捐助等多渠道筹措的原则,优秀运动队职业教育经费,采用国家拿一点、集体筹一点、个人交一点的办法进行筹集。各地体委要从财力和政策上保证优秀运动队职业教育经费,同时要采取各种办法,努力拓宽优秀运动队职业教育经费渠道,保障投入。各地体委应从规定的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经费和对退役运动员分配安置费用中,提取一定的职业教育经费;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部门对各类教育经费的投入;可以把培训人才与使用人才结合起来,与用人单位挂钩,实行有偿培训;可从优秀运动队各类赞助费中提取一定的职业培训费;可根据本地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及运动员的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职业教育培训费用,实行"自费公助"。优秀运动队职业教育经费统筹后要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六、优秀运动队开展职业教育应注意的问题
  (一)优秀运动队开展职业教育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有些工作刚刚起步。因此,各地体委要加强领导、督促和检查,把这项工作纳入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劳动人事工作统筹规划,保证优秀运动队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二)要注意加强对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调查,根根需求对运动员加以引导,把社会需要和运动员的兴趣与实际可能结合起来;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结合起来,考虑优秀运动队职业教育的规划,进行具体安排。
  (三)发展优秀运动队职业教育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注意处理好在训运动员的职业教育和对退役运动员的职业培训的关系:处理好对运动员进行职业教育与吸收社会人员参加培训等关系。学历教育教学改革涉及教学计划的修订等重大问题,要坚持先立后破、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删除繁复课业,加强体育和社会通用技能的培养,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在优秀运动队开展职业教育不仅需要有开拓精神,还需要扎扎实实的工作。各地体委要认真进行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改革力度,力争到本世纪末走出一条适合优秀运动队开展职业教育的路子,培养出更多既能攀登竞技体育高峰又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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